VB基础教程:第六章第二节函数过程(Function)的定义
www.nanhushi.com 佚名 不详
6.2 函数过程(Function)的定义与调用
1.函数过程的定义
有两种方法:
(1) 在代码窗口中,利用“工具”菜单下的“添加过程”命令,插入一个函数过程模板来定义 (2)在代码窗口中,把插入点放在所有现有过程之外,直接输入函数来定义 [ Private | Public ] [ Static] Function 函数名([参数列表])[As 数据类型] [局部变量和常数声明] ‘用Dim 或Static声明 [ 语句块 ] [ 函数名=表达式 ] [ Exit Function] 语句块 [ 函数名=表达式 ] End Function
2.注意事项
(1) 函数名的命名规则与变量命名规则相同;函数过程必须由函数名返回一个值。 (2) 如果函数体内没有给函数名赋值,则返回对应类型的缺省值,数值型返回0,字符型返回空字符串。 (3) 函数过程内部不得再定义Sub过程或Function过程。 例:编写一个计算N!的函数过程
3.Function过程的调用
调用Function过程与调用VB内部函数的方法一样,即在表达式中写出它的名称和相应的实在参数。 语法: 过程名([实参列表]) 注意:(1)必须给参数加上括号,即使没有参数也不可省略括号; (2)VB中也允许象调用Sub过程一样来调用Function,但这样就没有返回值。
4.调用其他模块中的过程
(1)调用窗体中的过程 从窗体模块的外部调用窗体中的公有过程,必须用窗体的名字作为调用前缀。如: Call Form1.Examsub([实参表])
(2)调用标准模块中的过程 如果在应用程序中,过程名是唯一的,则调用时不必加模块名。如果有同名的,则在同一模块内调用时可以不加模块名,而在其他模块中调用时必须加模块名。
(3)类模块中的过程 调用类模块的公有过程时,要求用指向该类某一实例的变量修饰过程,即首先要声明类的实例为对象变量,并以此变量作为过程名前缀修饰词,不可直接用类名作为前缀修饰词。
如:在类模块Class1中含有过程clssub,变量Democlass是类Class1的一个实例,则调用clssub的方法是: Dim Democlass AS New Class1 Call Democlass.clasub 例:函数过程与子过程的异同,计算级数的部分和
1 + x + x2/2! +……+ xn/n! +……, |xn/n!|<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