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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基础教程:第六章第二节函数过程(Function)的定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14:47:11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6.2 函数过程(Function)的定义与调用

1.函数过程的定义

  有两种方法:

 (1) 在代码窗口中,利用“工具”菜单下的“添加过程”命令,插入一个函数过程模板来定义

 
(2)在代码窗口中,把插入点放在所有现有过程之外,直接输入函数来定义

   [ Private | Public ]  [ StaticFunction
函数名[参数列表][As 数据类型]

    [
局部变量和常数声明]     ‘用Dim Static声明

   
[
语句块 ]

    [
函数名=表达式 ]

    [
Exit Function]

    
语句块

    [
函数名=表达式 ]

   
End Function

2.注意事项

 (1)   函数名的命名规则与变量命名规则相同;函数过程必须由函数名返回一个值。

 
(2) 如果函数体内没有给函数名赋值,则返回对应类型的缺省值,数值型返回0,字符型返回空字符串。

 
(3) 函数过程内部不得再定义Sub过程或Function过程。
   
例:编写一个计算N!的函数过程

3.Function过程的调用

  调用Function过程与调用VB内部函数的方法一样,即在表达式中写出它的名称和相应的实在参数。

 
语法:    过程名[实参列表]
 

  注意:(
1)必须给参数加上括号,即使没有参数也不可省略括号;

    
2VB中也允许象调用Sub过程一样来调用Function,但这样就没有返回值。

4.调用其他模块中的过程

 (1)调用窗体中的过程

  
 从窗体模块的外部调用窗体中的公有过程,必须用窗体的名字作为调用前缀。如:

  
 
Call  Form1.Examsub([实参表])

 (2)调用标准模块中的过程

   
如果在应用程序中,过程名是唯一的,则调用时不必加模块名。如果有同名的,则在同一模块内调用时可以不加模块名,而在其他模块中调用时必须加模块名。

 (3)类模块中的过程

   
调用类模块的公有过程时,要求用指向该类某一实例的变量修饰过程,即首先要声明类的实例为对象变量,并以此变量作为过程名前缀修饰词,不可直接用类名作为前缀修饰词。

   如:在类模块Class1中含有过程clssub,变量Democlass是类Class1的一个实例,则调用clssub的方法是:

     Dim  Democlass AS New Class1

     Call  Democlass.clasub

 
例:函数过程子过程的异同,计算级数的部分和

  1 + x + x2/2! +……+ xn/n! +……, |xn/n!|<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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