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13家医院准予开展器官移植技术及移植项目 |
|
www.nanhushi.com 佚名 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 |
6月11日,我们利用《北京青年报》等平面媒体,向社会公示了13家拟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院。按照卫生部要求,经公示两周,社会上对这13家医院开展这项技术没有提出异义。 根据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核意见和社会公示结果,准予北京安贞医院等13家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开展相应项目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北京市卫生局及军队和武警卫生部门将分别为有关医院办理人体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
以前,我国对很多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没有相应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规定,像试管婴儿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等,医院可以依据自身条件自行开展。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更好地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公民健康,我国陆续颁布了一些临床新技术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规定。2006年3月卫生部下发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从5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地区的首批13家医院,就是由北京市卫生局和总后卫生部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分别组织专家,对申请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院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核和考核评价后,向卫生部上报并通过卫生部又组织专家复评后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院及移植项目。可以说,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准入管理是我国建立技术准入标准后出台的一个很重要的技术管理项目。
卫生部正在制定各种技术准入标准,如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正在评估中,骨关节置换技术、骨髓移植、肢体延长术等项技术准入标准也会陆续出台。
未获准人体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今后将一律不得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对违反规定者,将依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市民们如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请及时向北京市卫生局及军队和武警卫生部门举报。
已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院,北京市卫生局及军队和武警卫生部门,也将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相应的应用能力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医院,将撤销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不再准予开展相应项目人体器官移植。
北京地区第一批准予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
临床应用的医院及移植项目名单
医 院 |
移植项目 |
北京安贞医院 |
心、肺 |
北京朝阳医院 |
肝、肾、肺 |
中日友好医院 |
肾、肺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肝、肾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肝、肾 |
北京协和医院 |
肝、肾 |
北京友谊医院 |
肾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肾 |
北京佑安医院 |
肝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
心 |
解放军总医院(含临床部) |
肝、肾 |
武警总医院 |
肝、肾 |
空军总医院 |
肾 |
|
|
|
文章录入:玫瑰 责任编辑:玫瑰 |
|
上一篇文章: 国内首批健康管理师年内诞生 下一篇文章: “上海协和医院无病当有病”事件看医疗欺诈防范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