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 | 图片 | 求职 | 招聘 | 搜索 | 论坛 | 会员 | 博客 | 电影 | 专题
频道首页 护理新闻 基础护理 护理管理 护理教育 综合护理 涉外护理 护士心声 关注男护
护理各科内科 外科 肿瘤 妇产 五官 康复 急重症 手术室 ICU 儿科 传染科 男科 胸科 骨科 中医

返回首页 | 关注男护 | 就业频道 | 护理频道 | 医学频道 | 健康频道 | 考试频道 | 文学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男护士网 >> 护理频道 >> 护理质控 >> 正文
  护理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护理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www.nanhushi.com     佚名   不详 

护理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1、事故 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  
  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范围: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求 职 信 息
    招 聘 信 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与医院评审标准有关的主…
    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
    我国护理获得快速发展
    效果证明——病房可以无…
    院前急救技能大赛培训视…
    院前急救技能大赛培训视…
    院前急救技能大赛培训视…
    院前急救技能大赛培训视…
    院前急救技能大赛培训视…
    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医院组…

    Copyright©2006-2017 中国男护士网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
    QQ留言 QQ群 电话:15069789263 邮箱:malenurse@163.com
    鲁ICP备17052714号-1   鲁公网安备 370899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