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能不为缺护士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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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能不为缺护士头痛
卫生部在2005年颁发了《2005~2101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其是规定“到2007年,全国的三级医院的编制护士应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现在已经到了2008年,可是又红又有多少医院达到了标准呢?
《护士条例》出台了,规格更高了,由我们的温总理亲自签发,国务院颁,让全国147万护士姐妹们欢喜鼓舞。我们最关注的就是护士配置标准的要求。《条例》中规定对护士配置未达标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减诊疗科目,或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条例》从2008年5月12日起实施,3年内达标,这样计算起来,各医疗机构应在2011年5月12日护士配置达标,这已经比《护理事业规划纲要》的规定又迟了4年。我们不知道各卫生主管部门能否按《条例》所规定的去监督、执行,真正实现1978年就已制定的床护比例,真正地把护士还经患者,搞高临床护理工作质量,满足患者需求,我们又一次期待着!
另外,就我院来说,现在开放床位528张,平均床位利用率111%,现有护士196人,若达到1:0.6配置需求,需要每年新进40名护士。而人事部门说我院现在只有15名空余编制,到2011年的5月12日我能再也不因为缺护士而头痛吗? (一家基层医院护理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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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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