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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人员配备及工作常规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8 18:32:31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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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配备 床位数与医师人数比例为1:1,与护士人数之比为1:2~3。专职主任1名,副主任1名,护士长1名。尚应配备一定数量护工、卫生员,根据各医院具体情况可配备仪器维修保养工程师及检验技术员。由于目前国内医学教育尚未设ICU专业,医护人员多来源于不同科室,因此在配备人员时应考虑以下几点:①医师必须经过严格考核、筛选,内、外科医师应按一定比例配备。②护士先经过多专科轮转学习,然后进行ICU专业监护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ICU护理工作。 二、工作常规 1.病人到达ICU后,应认真及时了解病情,立即给予生命体征监测并采取救治措施。应注意:①病人神志是否清楚,瞳孔是否改变,肢体活动是否正常。②生命体征测定: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和经皮氧饱和度监测。③立即了解血气分析,血电解质及血糖等指标。④持续胸前导联心电活动监测,做全导联心电图。⑤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必要时建立人工气道,机械通气支持。⑥保持良好的静脉通道,必要时建立深静脉输液通路。⑦观察单位时间内尿量。⑧检查各种引流管道是否通畅,了解引流量、性质及引流液颜色。⑨向家属交待病情及探视管理制度。⑩如病情需要可安置漂浮导管监测血流动力学。 2.其他科室转入ICU的病人,应请原病房医师定期到ICU查房。 3.护理工作量需根据患者病情决定。ICU患者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病危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有重要器官功能衰竭,随时危及生命者)需安排特别护理,1名护士负责1名患者,进行24h不间断护理。第二类为病重患者(生命体征相对稳定或伴有重要器官功能不全者),1名护士可负责3~4名患者。第三类为病情稳定患者(生命体征稳定持续三天以上,器官功能基本正常,待转出ICU者),1名护士负责5~6名患者。 4.ICU医师的交接班、查房、会诊及死亡病例讨论等工作均按有关制度执行。 5.ICU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保养,以便随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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