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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人隐私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18:32:31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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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妇产科工作,留心到一个问题,颇令人尴尬.及作为医务工作者的无奈,为人父母的心痛. 那就是未婚引产.必须要所在单位的证明.可是其中有许多不为人知原因,本来当事人已经够难堪,特别是学生,他们是否能承受许多,手术的痛苦是次要的,更主要是验证身份时的无奈,委屈,直接影响到病情的预后,手术后出血,感染,得不到休息,营养也跟不上就匆忙离开医院.身心健康受损,更有甚者,用小偏方,或者到私人诊所了事,造成无可挽回的结果,轻者感染成慢性炎症,输卵管堵塞终身不孕,重者因大出血葬送年轻生命,遗憾不己. 本人以为这是个人隐私,需要保护.但是这样是否与"计划生育"背道而驰?或者还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国家不是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吗?救救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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