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护理查房制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12 20:07:34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
|
2.护理查房对象主要是重症抢救病例、疑难病症和特殊病例、新开展的检查或手术前后护理、新开展的护理技术操作、教学病例等。 3.护理业务查房由护士长主持,必要时护理部参加,由主管护士报告病历。 4.查房前做好准备工作,要求按查房内容分别指定专人负责。 5.各病房每月至少组织1-2次。 6.护理部、护士长夜查房每周一次。重点检查值班护士在岗情况、危重及新病人病情和治疗护理、病房秩序和留陪人数、业务指导和解决疑难问题。 7.护理部一月内对危重病人护理、护理技术操作、护理表格的书写、护理缺陷、科内交叉感染均要有一次查房。 8.认真做好查房记录,并及时总结经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