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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确定艾滋感染治疗随访目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7 10:27:41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山东近日出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随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治疗随访的工作目标。

  《方案》要求,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定经严格培训考核的随访员专门负责辖区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随访工作,为其提供健康检查与治疗指导、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心理支持与辅导、转介服务和相关信息等服务内容。 
 
  第一次随访应在网络直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方案》要求:对在随访中发现的结核病、性病、精神(心理)疾病患者、孕妇、注射吸毒者,随访员及所在县级疾控机构要负责将他们就近转介到有关机构进行检测和治疗;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困难的HIV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要为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并协助与民政、社保、教育等部门联系,按照规定进行救助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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