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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护理专业现状简介 | |
作者:李春玉 文章来源:护理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2 13:55:48 文章录入:guojiang1108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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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大专和本科生入学资格必须是高中毕业生,必须通过全国统考和报考学校的面试方能录取。如果统考合格,而面试不合格,将失去被录取的机会。 韩国还设有本科生“编入”制度,即已获得其它专业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本人申请下,经考核可直接插入3年级,经3、4年级两年的护理专业教育,成绩合格者,授予护理学士学位。 韩国也有类似于我国的“专升本”制度,称之为RN-BSN(Registerde Nurse-Bachelor of Science in Nursing).它的招收对象是具有大专文凭的在职护师。学制为2年,成绩合格者,授予护理学士学位。 为了开阔学生们的视野,增加学生伞兵知识面,韩国的大学之间设有“学分交换”制度,特别是普通课,学生可以申请并在校方的同意下到与本校有交换协议的其它大学接受某些课的教育,学校承认其成绩。这种交换制度在本校的专业与专业之间也活跃地进行着。但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一般在本校、本专业受教育。 从课程设置上看,主要根据人的生长发育各阶段分为儿童护理学、青少年护理学、成人护理学、母性护理学、老人护理学、社区护理学等。在普通课中,特别重视人文学和社会学的教育。 从授课方式上看,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是并行的。所以,毕业前只进行3~4w的集中实习。其授课内容决定了其实验或实习场所不仅限于实验室和临床,还包括政府机关、公共场所、社区、工厂、农村等。任课教师必须亲自参加所任课的实验或实习。 在韩国,大学里一般不设班主任,具体的学生管理由全体教师负责。每位教师要担任数名学生的生活指导。从生活到学习,学生可参随时或定期地得到担当教师的指导。学生写毕业论文时,学校还要为学生安排论文指导教师。 毕业后,凡是有志从事护理工作的毕业生均要参加国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这对于无证的博士毕业生或者在国外从事过护理工作的回国人员也不例外。 韩国大学教员的职称分为助教、讲师、助教授、副教授、教授5个级别。实行的是合同聘任制。其中,助教和讲师属于临时聘用,而助教授、副教授、教授一般情况下长期聘用,但是,必须要通过2年1次的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的内容包括研究成果、教学能力、学生评价等)方能续任。评价结果的高低还将影响职称晋升。由于这种原因,加上部分大学实行年薪制每个教员必须努力工作,刻苦研究,不断地更新知识才能不被淘汰。所以,在韩国,大学的教职人员工作是非常努力的。 护理大学或护理系的行政工作一般由教学人员兼任,很少有专业的行政人员。校长和系主任的任期为2年,只允讲连任1次,总任期不能超过4年。其它,象教务科长、学生科长、部务科长等职务的任期也是2年,但是,连任的条件相对来讲要松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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