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 | 图片 | 求职 | 招聘 | 搜索 | 论坛 | 会员 | 博客 | 电影 | 专题
男护人才 | 检索 | 医院 | 考试 | 下载 | 邮箱 | 视频 | 商城 | 许愿 | 导航

返回首页 | 关注男护 | 就业频道 | 护理频道 | 医学频道 | 健康频道 | 考试频道 | 文学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男护士网 >> 医学频道 >> 医界新闻 >> 社会关注 >> 正文    
  质检总局:9月1日起出口食品须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质检总局:9月1日起出口食品须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www.nanhushi.com     佚名   京华时报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操作规范》。今年9月1日起,出口食品需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检验检疫合格但未加施出口食品运输包装检验检疫标志的食品,以及检验检疫合格但加施的标志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均不准出口。(记者周逸梅)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热 门 信 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 题 栏 目

    Copyright©2006-2017 中国男护士网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
    QQ留言 QQ群 电话:15069789263 邮箱:malenurse@163.com
    鲁ICP备17052714号-1   鲁公网安备 370899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