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 | 图片 | 求职 | 招聘 | 搜索 | 论坛 | 会员 | 博客 | 电影 | 专题
男护人才 | 检索 | 医院 | 考试 | 下载 | 邮箱 | 视频 | 商城 | 许愿 | 导航

返回首页 | 关注男护 | 就业频道 | 护理频道 | 医学频道 | 健康频道 | 考试频道 | 文学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男护士网 >> 医学频道 >> 医界新闻 >> 社会关注 >> 正文    
  卫生部:有偿供浆不等于“卖血” 两者不能混淆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卫生部:有偿供浆不等于“卖血” 两者不能混淆

www.nanhushi.com     佚名   新华网 

  提到采供血时,人们容易混淆“有偿供浆”和“有偿献血”这两个概念。卫生部医政司血液处处长衣梅14日指出,有偿供浆不等于卖血,献血和采集血浆是两套系统。

  衣梅说,献血是由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单位——血站来采集,血站采完血分离后直接供给临床。对血站的管理依据是1998年实施的献血法。献血法规定,我国临床用血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在我国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传统观念等原因,无偿献血制度的推行有一定难度,因此目前仍存在少量的有偿献血。“但固定的、无偿的献血者是最安全的。”她说。

  单采血浆站一般是由企业设置,它实行机械采集单采血浆,不能用于临床,其唯一的供应对象是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用于制造血液制品。对单采血浆站的管理依据是1996年实施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规定要求采集血浆必须是无偿的。国际上单采血浆有有偿的,也有无偿的。(记者周婷玉)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热 门 信 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 题 栏 目

    Copyright©2006-2017 中国男护士网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
    QQ留言 QQ群 电话:15069789263 邮箱:malenurse@163.com
    鲁ICP备17052714号-1   鲁公网安备 370899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