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 | 图片 | 求职 | 招聘 | 搜索 | 论坛 | 会员 | 博客 | 电影 | 专题
男护人才 | 检索 | 医院 | 考试 | 下载 | 邮箱 | 视频 | 商城 | 许愿 | 导航

返回首页 | 关注男护 | 就业频道 | 护理频道 | 医学频道 | 健康频道 | 考试频道 | 文学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男护士网 >> 医学频道 >> 医界新闻 >> 行业新闻 >> 正文    
  卫生部:开放台湾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卫生部:开放台湾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

www.nanhushi.com     佚名   中国网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月27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部分内容摘要。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很高兴来到国台办新闻发布会现场和在座媒体朋友交流。

  经过研究,卫生部决定,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如果申请大陆医师资格,通过认定方式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具体办法将另行颁布。

  规定的条件有三条: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二是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三是目前正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仍按照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以上认定条件及办法同时对香港、澳门地区的医师适用。

  我们欢迎台湾的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这对于沟通海峡两岸的医学学术交流,造福两岸人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为在内地从事各种商务和其他活动的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到熟悉和认可的医务人员的服务提供了便利。

  我们欢迎台湾的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这对于沟通海峡两岸的医学学术交流,造福两岸人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为在内地从事各种商务和其他活动的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到熟悉和认可的医务人员的服务提供了便利。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热 门 信 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暴利药”暴露诸多深层…
    沈阳成立首个“慈善医疗…
    太原医疗卫生单位将公开…
    山东医疗系统考核出新招…
    河南要求对按病种付费试…
    投入四川灾区医疗卫生人…
    山东将建覆盖城乡老年的…
    IFC在华投资私营医疗机构
    过敏性鼻炎
    雌激素与心血管疾病
    专 题 栏 目

    Copyright©2006-2017 中国男护士网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
    QQ留言 QQ群 电话:15069789263 邮箱:malenurse@163.com
    鲁ICP备17052714号-1   鲁公网安备 370899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