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 | 图片 | 求职 | 招聘 | 搜索 | 论坛 | 会员 | 博客 | 电影 | 专题
男护人才 | 检索 | 医院 | 考试 | 下载 | 邮箱 | 视频 | 商城 | 许愿 | 导航

返回首页 | 关注男护 | 就业频道 | 护理频道 | 医学频道 | 健康频道 | 考试频道 | 文学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男护士网 >> 医学频道 >> 医界新闻 >> 行业新闻 >> 正文    
  浙江医药广告禁止患者现身说法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浙江医药广告禁止患者现身说法

www.nanhushi.com     佚名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针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管理难度较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立法规定,从明年元旦起,发布医、药、保健品广告,医院患者、专家一个都不许现身说法。

  据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统计,仅2006年被监测到的各类违法广告就达33942条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必须依照规定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并按照批准内容发布;禁止在除国家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上发布处方药品等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广告中以科研机构、医疗机构或者消费者、患者、专家等名义和形象为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功效作证明,以杜绝所谓的“名专家”和“康复患者”现身说法来欺骗消费者。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热 门 信 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 题 栏 目

    Copyright©2006-2017 中国男护士网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
    QQ留言 QQ群 电话:15069789263 邮箱:malenurse@163.com
    鲁ICP备17052714号-1   鲁公网安备 370899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