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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正过度医疗之风(一)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

纠正过度医疗之风(一)

www.nanhushi.com     佚名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过度医疗是近年来医务界受到社会诟病最多的“顽症”之一,其典型“症状”为大处方、滥检查、滥用高档耗材,明明用价格低廉药品就能解决问题的偏用高档药,能用一种药解决问题的却用几种药,拍个普通片子就能解决问题的却让做CT,做个单项检查就能解决问题的却让做整套检查,住院病人“豪华治疗”的更是屡见不鲜。“小病大治”、“大病豪治”的结果,病人的医疗费成倍乃至几倍、十几倍地上翻。如去年底以来发生在哈尔滨和深圳的两起住院病人“天价医疗费”事件,即是典型的“过度医疗”。有调查资料显示,目前医院对60%-70%患者的诊治中存在过度医疗问题,医院医疗收费中有20%-30%属于通过过度医疗获取。

过度医疗一方面损害了广大患者利益,给身心处于痛苦中的病人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少数医务人员的“丑劣行为”严重败坏了整个医务界形象,连累了那些“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兢兢业业为患者服务的医务工作者。过度医疗已经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必须大力加以纠正。

今年,卫生部正在组建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卫生部明确表示,医护人员不能为了避免医疗纠纷而对患者进行包括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在内的过度医疗,维护群众利益应作为公立医院院长的第一位责任,并严格考核,将控制医药费用作为当前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卫生部今年还将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并严格管理,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

一、过度医疗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一)概念

过度医疗(Overtreatment)一般是指临床上多因素引起的过度运用超出疾病诊疗根本需求的诊疗手段的过程。其判定标准:第一、诊疗手段是否超出疾病诊疗的根本需要;第二、是否符合疾病诊疗的规律和特点;第三、是否超出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第四、是否有利于病人的生理、心理的康复,而非损害。

(二)表现形式

过度医疗行为在医学临床上存在较为普遍,由于医疗专业的特殊性,使得过度医疗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难以定量,其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

1、过度用药

过度用药是现今临床医疗过程中极为普遍的现象,尤其是抗生素的滥用。据WHO调查,住院病人使用抗生素的比例约占30%;而我国的统计数据则是约70%的住院病人使用抗生素,并且大多数是二、三种抗生素联合使用。临床医师通常凭经验性模式选择抗生素,缺乏病原学诊断。无指针或指针不明显、预防性、大剂量、长时间使用为其特点。

2、过度检查

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医疗设备得到大量更新,先进的设备、检查项目层出不穷,大大提高了疾病的诊断水平。伴随大批高档检查设备的应用,医务人员对医学检查设备的依赖性与日剧增,过度检查的医疗行为也随之突现。如临床诊疗过程中,硬性规定住院全套检查项目;对外院检查结果不认同;普通设备检查能明确诊断的,必须再利用高档设备进一步佐证,以及重复检查、非疾病所需的其它检查等等。

3、过度治疗

由于医疗保险多数采用住院人均次费用定额结算办法,一些医院采取“小病”、“轻症”收住院的对策,人为放宽住院标准,将能够在门诊治疗的疾病收人住院,以获取医保基金的均次定额,造成参保人员住院率逐年上升。一些医疗机构为获得医疗业绩与效益,过分渲染某些疾病的危害性、新开展项目的先进性,扩大治疗、手术的适应症,并诱导参保人员接受,造成高额医疗费用下的低医疗效能;而且热衷于使用进口、高档医用材料,不考虑国产、进口医用材料的性价比以及患者、社会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在骨科的内固定材料、人工关节和介入治疗材料、血管支架等方面过度治疗表现突出。

二、过度医疗产生的原因

(一)医疗需求方的因素

其一,追求“根治”--患者对疾病治疗目标、期望值不科学

很多人认为,治病求“断根”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根治”是指一次治疗后不再发病。其实,能一次治疗不再发病的疾病并不多,只有那些能获得永久性免疫的病,或一些经手术治疗摘除病灶后不再发生的疾病等。由于普通患者缺乏医疗卫生知识,不理解某些疾病在目前无法根治,不知道某些检查本身也是有害的,甚至不知道治疗目标在哪里,盲目认为贵的就是好的,急于求成,要求医生用好药,做各种检查。也有患者基于自己想当然的判断、盲目听信医药广告或者道听途说,崇奉大医院、进口药、新技术、新设备,主观上有追求高档医疗消费的需求。对过度医疗及其危害不甚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过度医疗。

其二,过分“大方”

在“手头”越来越宽裕的情况下,人们对治病也越来越“大方”,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当前医疗改革中依然享受着公费医疗或者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由于看病不花自己的钱或者很少花自己的钱,所以在看病的过程中就容易滋生过度医疗消费的愿望与需求。

其三,盲目尽“孝道”

“只要是给父母治病,花再多的钱,做儿女的都心甘情愿。虽然我们也知道那个病治也没什么用,但总算是尽了一份孝心,将来自己心里也会好受些。”这是一位病人家属的话,这番话,既让我们敬佩其孝心,又为他的无奈和无知感到同情,对其助长过度医疗感到可悲。其实,有的晚期癌症患者癌细胞已多处扩散,此时根本无法手术,如果强行手术则对患者有害无益;有的患者反复化疗,造成白细胞降低,身体虚弱,此时再次化疗只会增加患者的痛苦,加速死亡。

(二)医疗供给方因素

1、政府财政投入下降,医疗卫生领域过度“市场化”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财政对医院由全额投入变成差额拨款,国家卫生事业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八五”期间的2.37%下降到“十五”期间的1.66%。在中国96%的医院是公立医院,每年财政拨款仅占医院总收入的7%--8%。其余90%以上都要靠医院自己组织医疗服务获取。而财政补助资金甚至不足以支付医院退休人员的工资,医院的发展和运转资金必须靠医疗服务收费和卖药收益,在医疗服务价格不能较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医院和医生物质方面的需求和压力都变大了,医院必然会将经济效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但是医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同医疗收益挂钩,极易诱生过度医疗行为,使得医生想方设法增加诊疗的项目、次数,以期获得较好收益。

2、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

在医疗服务市场化的背景下,医疗资源迅速向城市集中,竞争激烈。为寻求规模效益,各家医院都十分注重扩大规模、更新设备、引进新诊疗技术,小医院想变成大医院,专科医院想成为综合性医院,造成“医备竞赛”的局面。大量的医疗投入,势必要通过医疗服务收费来实现,为早日收回成本,一些医院鼓励、迫使医生多开检查单。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所谓的“大处方”、“大检查”。

3、医生诊断技能被严重低估

据了解,欧盟国家门诊药费是诊疗费的1/10。而在我国,最能体现医生技术水平和价值的“诊疗费”反而最廉价,这样的“畸形清单”普遍存在,一方面病人抗议“看病贵”,另一方面医生抱怨“合法收入低”,这成为我们医疗体制改革中奇特的一幕。“动辄检查也不能全怪医生。由于各级政府对医疗事业普遍补偿不足,医院管理者对此采取鼓励甚至强制检查的政策。人们把注意力都放在药费上了,有关部门就对药费进行控制,如此一来,医院里的各种治疗、检查费用更是直线上升。”

4、医务人员担负着双重角色

在医疗市场中,医务人员一方面以病人利益代理人的身份向病人推荐诊疗方案,另一方面又以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身份从病人身上获取自己的经济利益。一旦医务人员处于双重角色利益冲突中,平衡便倾向于自身,导致部分医生过度使用代理权,诱导需求引起过快增长。加之信息在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严重不对称性,患者始终处于劣势,被动的地位,必然会产生过度医疗。

5、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生技术水平低下

有些医院缺乏合理临床流程和诊疗常规,医疗活动充满习惯性、随意性、不规范性,导致过度医疗;有些辅助检查科室技术水平低,结果常误报、漏报、错报,导致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部分医生临床基础知识和基本功差、临床能力低,过分依赖辅助检查来保证不出问题;

(三)“举证倒置”因素

现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实行“举证倒置”,就是说当发生医疗事故,患者状告医生的时候,不必由患者出示医生有过失的证据,而要求医生提供自己无罪的证明,否则即判定医生有罪。于是,设备检查结果作为必要的证据成了医生的“救命稻草”,在缺乏统一、权威的医疗规范的前提下,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往往会采取自我保护措施,为患者多开检查、多用药,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以求诊疗、用药的全面,使自己的诊断有更充足的依据,以免形成医疗纠纷时举证倒置的被动。这就难免会扩大检查范围,造成过度医疗。

(四)过度医疗难以界定

临床医学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每一个患者的情况都不一样,即使同一种疾病也有不同的表现,同一种疾病的不同时期治疗方法也不同,加上由于人类尚未完全征服疾病,医学和医生有时在疾病面前也不是强势,为了患者的利益,有时医生也不得不采取一些“大包围”的诊疗手段。哪些检查是正确诊断所必须的、哪些是多余的,用药的选择如何,基本上由医生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水平而定。因此,对过度医疗的判断也就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量化指标。这也是过度医疗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五)政府定价未能及时调整

常规检查,如CT、X光机检查这些项目在政府定价上已经较长时间没有调整了,医院在这些检查项目的收支是亏损的,因而大型器械等高耗值器械的检查,被当成了补偿的工具,出现了一些乱检查、大检查的现象。而且由于缺乏统一调配和规划,目前这种大型设备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也相当普遍,造成有些地方靠收费养设备,拉病人乱检查。据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3年对全国1.4万多家医院统计,全国共有5000台CT,拥有率超过30%;700多台核磁共振,拥有率近5%。但是大型医疗设备引进数量多,而利用率却较低。全国CT利用率为38%,核磁共振利用率4.3%。全国仅CT一项,就浪费50亿--60亿元。卫生部门调查发现,目前大型医疗设备使用效果差,经检查发现病症的只占检查人数的30%,远远低于卫生部要求的阳性率达60%的标准。在这其中,诱导病人需求的比例就达到了30%。

(六)其他相关因素

1、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的不完善,经销商利用回扣、返利等利益手段,诱导医务人员提供过度医疗。而且实行药品招标后,临床用药档次普遍提高,廉价药品被冷落。药品和设备销售中各种明折暗扣,促使高价药、滥用药、超标用药十分普遍;

2、公费、劳保、保险医疗制度中缺乏对就医行为合理性审查,政府和社会缺乏对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合理性进行监管和审查机制。一些参保人员小病大治、滥用检查设施和高价医用材料助长了过度医疗消费;

3、近年来,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医患关系紧张、矛盾加剧,致使医患之间的诚信度下降。媒体一直报道病人因为高额检查而对医生造成不信任,但事实上,医院和医生同样对病人及家属存在不信任,而这也是医生不断要求病人检查的原因之一。

三、对策建议

遏制过度医疗是世界性难题,解决过度医疗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已经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治标之策

1、对付大处方方面,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医院业务收入中的药费所占比例。实际上一味强调药费所占比例,则极有可能导致检查费、治疗费用的上升,最终导致医疗费用不降反升。其实,“药控比例”应适当运用。国家提出“药控比例”的目标,目的是促进合理用药、遏制不正之风,但实施时应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对国家级、省级医疗中心,主要接纳全国或本地区的疑难重危患者,职能是诊断加治疗,这类医院属于“诊断性医院”,必须进行一些检查。对中等规模医院,主要收纳周围社区患者,负责相对固定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大部分是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为缓解症状和控制疾病需反复住院,通常这类医院属“治疗性医院”,治疗大于检查。若一味强调“药控比例”,不加区别进行检查,会导致有限费用用在不必要重复检查上,治疗费大减,直接影响医疗质量;

2、围剿大检查方面,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保证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阳性率,否则将予以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医生很可能虚报或夸大检查结果;

3、严查收费行为方面,就在“天价医药费”炒得沸沸扬扬之时,广州市卫生局准备派出收费监督员,抽查各个市属医院的处方。这确实是抓在点子上,但工作量巨大,因而效果有待观察;

4、第三方监督力量,即由社保部门向医院派驻医务人员,监督医院的施医行为和患者的就医行为,达到减少过度医疗发生的目的。

(二)治本之道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在改革中取消过度医疗得以产生的体制基础。

1、遏制“大处方”,解决过度医疗问题,首先要依靠政府部门积极介入,促进医疗卫生体制、医药流通体制、医疗保险制度的“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补偿机制,改变医院逐利的医疗行为,划分出真正意义上的营利与非营利性医院,确定不同等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范围。高强部长曾多次强调,一方面要打破医疗服务基本由公立机构垄断的局面,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另一方面要加大投入,办好公立医疗机构,减少其对医疗收费的依赖。此外,要改革医院的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医务人员靠高超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来取得较高的报酬,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2、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树立医疗“诚信服务”理念,从源头上遏制过度医疗。任何制度最终要由人来落实,所以铲除过度医疗的关键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让医务人员真正树立救死扶伤、“医者父母心”的崇高理念,这样医患关系才会和谐,“看病难、看病贵”僵局才可能破解;

3、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完善医保管理制度,并将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在遏制过度医疗上;

4、加强行政监督、医院管理,推行处方的规范化。(资料来源:部分主流媒体网站、报刊)

 

文章录入:玫瑰    责任编辑: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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