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 | 图片 | 求职 | 招聘 | 搜索 | 论坛 | 会员 | 博客 | 电影 | 专题
男护人才 | 检索 | 医院 | 考试 | 下载 | 邮箱 | 视频 | 商城 | 许愿 | 导航

返回首页 | 关注男护 | 就业频道 | 护理频道 | 医学频道 | 健康频道 | 考试频道 | 文学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男护士网 >> 医学频道 >> 手术图解 >> 胃肠外科 >> 正文    
  简单肛瘘切除术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简单肛瘘切除术

www.nanhushi.com     佚名   不详 

( 关键词:肛瘘 )

简单肛瘘切除术

⑴探查内口 ⑵显示探针尖部 ⑶切开瘘管 ⑷切除瘘管 ⑸敞开创面 图1 简单肛瘘切除术

[适应证]

1.非手术治疗3个月不愈合的低位肛瘘。

2.结核性肛瘘,无全身活动性结核病灶。

[术前准备]

1.病人处于急性感染期者要控制症状,并且用1∶5000高锰酸钾温水坐浴,待急性炎症消退后方可手术。

2.结核性肛瘘,手术前2周应用抗结核药物治疗,病人无结核中毒症状,复查血沉正常才能手术。

3.术前1日进流质饮食。

4.术前2~3小时用肥皂水灌肠。

[麻醉]

鞍麻、骶管麻醉、肛缘局麻。

[手术步骤]

1.体位 截石位

2.探查切口位置 观察外口的位置和形态,估计瘘管的走向和深浅。先用探针由外口沿瘘管曲折方向轻轻探入,经过整个瘘管,直达内口。探查时可在肛管内插入手指,感觉探针经过的位置[图1 ⑴]。待探针尖部经内口穿出后,即可用止血钳将尖部夹住,或将探针弯曲,使其尖部从肛门口穿出,以免探针滑脱[图1 ⑵]。如果寻找不到内口,可在直肠内塞一块干纱布,自外口注入美蓝2~3ml,拔出纱布,观察美蓝染色的位置,以判定内口位置,然后再插入探针。

3.切开瘘管 从内口至外口,沿探针方向切开全部瘘管的直肠、肛管壁,敞开瘘管全长[图1 ⑶]。

4.全部瘘管 在敞开的瘘管两侧皮肤上各作切口,沿切口继续深入,切面斜向瘘管的深层处,作整块瘘管切除[图1 ⑷]。如有瘘管分支,凡美蓝染色的组织或瘢痕均应切除,直至显露正常组织为止[图1 ⑸]。创面横切面成v形。

5.止血 压迫止血、结扎或缝扎止血。

6.修剪切缘 切除创缘部分皮肤,修剪整齐,使创面敞开,置凡士林纱布引流。

[术中注意事项]

1.探针探查时不应加用暴力,避免造成假道,误将内口及最深一段瘘管遗留,以致术后复发感染,重新形成瘘管。

2.如果找不到内口,可先切开探针已经探及的一段瘘管,然后在创面有美蓝染色的部位,寻找内段瘘管的开口,继续插入探针探查。也可用力挤压瘘管,即可见少许脓液或美蓝从内口溢出。还可用皮钳夹住瘘管外口处及其管壁,向外牵拉与放松,在窥肛器下可见肠壁肛瘘附近形成一下陷区,这多为内口所在部位。

3.切开瘘管时,若遇见肛门括约肌,必须使切口方向与肌纤维垂直,不应斜切或同时切断两处,否则将发生大便失禁。

4.切开肛门前侧位置较深的瘘管后,不宜作瘘管切除,因前侧肛门括约肌比较薄弱,又无耻骨直肠肌支持,切除后不易对合,容易造成大便失禁。一旦切断,应用2-0肠线将切断的肌肉作疏松的8形缝合,以免回缩。

5.切除后侧复杂肛瘘时,注意不要损伤尾骨直肠肌,以免肛管向前移位。

6.对结核性瘘管,术前抗结核药物应用要合理。术中污染不明显者,可在彻底切除瘘管结核组织后,用细不锈钢丝或尼龙线缝合伤口,消灭死腔。

[术后处理]

1.术后若有排尿困难,可皮下注射新斯的明0.5mg~1.0mg,并在膀胱区放置寒热垫或塞痛乐。术后12小时不能排尿者,应予导尿。

2.术后进无渣饮食,一日3次口服雅片酊,每次0.5ml,保持便秘2日。

3.术后2日更换敷料,每日用1∶5000高锰酸钾温水坐浴;大便后也要坐浴,换药。

4.换药时检查伤口,务必使创面肉芽从基底部生长,直至愈合,防止桥状愈合。

5.结核性瘘管切除后,应抗结核治疗保持半年以上。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热 门 信 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并指(趾)分开术
    多指(趾)切除术
    屈曲指畸形矫正术
    歪斜指(趾)畸形矫正术
    切开复位术
    髋臼加盖术
    股骨转子下旋转切骨术
    髋骨旋转切骨术
    髂臼成形术
    骨盆内移切骨术
    专 题 栏 目

    Copyright©2006-2017 中国男护士网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
    QQ留言 QQ群 电话:15069789263 邮箱:malenurse@163.com
    鲁ICP备17052714号-1   鲁公网安备 370899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