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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进医院:确保北京不再发生恶性暴力伤医事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9/5 11:47:53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等9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林克庆提出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确保首都不再发生恶性暴力伤医事件、不发生涉医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首都医疗秩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专项行动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医疗机构安全防范

     着力提高医疗机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对重点区域加强安全防护工作,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和病房的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安派遣足够力量对急诊科实行不间断巡查守护等;强力推进“院警制”建设,积极发挥医院警务室桥头堡垒作用。

     2、严厉惩处暴力伤医

     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将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行为的,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伤医案件将及时受理与审判。

     3、继续严打“号贩子”、网络医托

     持续开展长期滞留医院强占医疗资源问题治理,深入治理“号贩子”和“网络医托”。

     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研究起草《北京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巩固“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医疗责任保险招标,推动专家团队诊疗、层级转诊、非急诊挂号全面预约等改善医疗门诊秩序试点工作,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5、医疗宣传也是医患风险沟通

     主动开展健康防病、医学具有局限性和风险、科学有序就医、依法处理医患纠纷等群众宣传和引导工作,宣传优秀典型人物,加强正面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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