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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准确完整贵阳出台《病历书写规范》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8 10:49:48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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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病历书写规范》要求,病历中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格式书写,表述准确,语句简练,标点正确,字迹清楚,不得删涂和补贴。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此外,病历记录要及时书写,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个小时内据实补记。 据了解,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全面记录,具有法律效力,是解决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伤害案件定性的重要举证材料,也是医疗保险的理赔证据。 (张月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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