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上海实施新生儿缺陷五日内直报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 11:33:16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本报讯(记者陈青)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从9月1日开始,本市实施新生儿缺陷5日内直报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将全部建立出生缺陷首诊报告制度。

  新制度规定,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一旦发现并确诊为出生缺陷或残疾儿童的,必须按规定填写《上海市出生缺陷、残疾儿童报告卡》,在5个工作日内直报所在区县妇幼保健所;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直报市出生缺陷管理办公室。其目的在于获得准确、可靠并能反映本市主要出生缺陷的基本信息,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并为制定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