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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增12家医保约定服务医院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 11:31:25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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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国荣 晨报讯 上海市医保局昨天发布消息称,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试行意见》,方便市民诊疗疾病,已组织专家对部分第二批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申报医疗机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医保约定服务可及性、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和医疗技术水平等情况,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本市12家医疗机构列入暂予约定服务范围。市民诊疗疾病需要得到医保的,应该到医保约定服务医疗机构。 新增第二批诊疗项目医保暂予约定服务医疗机构名单 ■5家人工心脏起搏器植入治疗暂予约定服务的医疗机构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浦东新区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长宁区同仁医院。 ■7家人工关节置换治疗暂予约定服务的医疗机构(限创伤病例髋关节、股骨头置换治疗)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建工医院、长宁区同仁医院、上海邮电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解放军第八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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