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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过期药回收八成处方药 最早过期药距今40年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 11:21:42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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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上午从京城几家知名药店和药厂了解到,前不久举行的一次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所收集的旧药,八成以上为处方药,且几乎都没有开过封,许多药品生产年代十分久远,最早的产自1967年。 据悉,广州白云山和黄中药此次同时在全国42个城市开展回收活动,共收到家庭过期药品超过100吨。其中,仅北京地区就回收近3吨,而老百姓大药房回收量也超过2吨。 北京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范志雄告诉记者,此次在北京回收的过期药中,80%以上为处方药。其中,心脑血管类的药品占到四成,还有三成多为治疗胃肠道疾病的药品,其他两成多为抗生素类药品,而且从市民手中回收上来的过期药品,几乎全部从未开过封。 回收上来的过期药中,有很多药品现在早就不生产了。老百姓大药房企划部经理黄蛟龙说,此次回收的最早的药品居然是1970年产的藿香正气丸。而和黄中药在全国回收的过期药品中,最早的是1967年生产的复方丹参片,距今已40年。 为了倡导并方便市民将过期药品交到指定药店,市药监局为本市的每家药店都配了过期药品回收箱。这种回收箱高约1米,顶上有一个口,四周都是密封的,只可以往里装,无法打开。回收箱装满后,药店可以通知药监部门来回收。 市药监局一位负责人强调,过期药品可以交药监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销毁。如果药店或药厂自行销毁,则必须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家庭过期药品多 透视开药不合理 采访中,老百姓大药房范志雄总经理坦言自己的感受:“此次回收的过期药品中,八成以上为处方药,这说明医生在给患者开药时,存在一次开药量过大、种类过多的情况。”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我国尚无过期药品回收的强制性规定,目前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一是靠药监部门广泛宣传,引导;另外一种途径就是部分药店和药厂采取的企业行动。(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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