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历年考点纵览:药理学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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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镇痛药 来源:考试大 【考纲要求】 1.吗啡的药理作用、临床应用和不良反应。 2.哌替啶的药理作用、临床应用和不良反应。 【考点纵览】来源:考试大 1.吗啡为什么禁用于分娩止痛、支气管哮喘、肺心病、颅脑损伤、颅压增高者? 来源:考试大 2.吗啡治疗心源性哮喘的机制。 3.哌替啶的作用特点? 【历年考题点津】 1.吗啡适应证为 A.颅脑外伤疼痛 B.诊断未明急腹症疼痛 C.哺乳期妇女止痛 D.急性严重创伤、烧伤所致疼痛 E.分娩止痛 来源:考试大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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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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