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病历——病历书写规范各专科病历的书写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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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妊娠情况
现在妊娠的情况,早、中、晚期妊娠经过以及入院前情况(如妊娠反应、胎动出现时间,头痛、头昏、水肿、气急、抽搐 、阴道流血等的出现时间、性质)。
2.月经、婚姻、过去妊娠及生育史
同妇科病历。
3.过去史
有无心、肾、肝、肺疾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及外伤史。
4.围产保健、高危因素、实验室及特殊检查记录
5.家族史
有无遗传性疾病。
6.诊断
应包括:
(1)妊娠×周,第×胎,第×产,胎方位。
(2)妊娠并发症。
(3)妊娠合并其他内、外科疾病。
(4)其他诊断。
7.产程图
产时应用产程图监护产程,描绘应完整、正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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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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