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在院病历排列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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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温单(逆序)。
(2)医嘱单(逆序)。
(3)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顺序,下同)。
(4)专科病历。
(5)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录、转科及接收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6)特殊诊疗记录单(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特殊治疗记录、科研统计表等)。
(7)会诊申请单。
(8)责任制护理病历。
(9)临床护理记录单(未停止特护前逆序,置于病历的最前面或另外单放)。
(10)特殊检查(心电图、同位素等)报告单。
(11)检验报告单。
(12)病历首页。
(13)住院病历质量评定表。
(14)门诊病历、住院卡。
(15)以前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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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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