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卫生法规 |
|
www.nanhushi.com 佚名 不详 |
一、医疗与妇幼保健监督管理法规
1.执业医师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3)第三章:执业规则
(4)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5)第五章: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章:执业
3.母婴保健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婚前保健
(3)第三章:孕产期保健
(4)第四章:技术鉴定
(5)第五章:行政管理
(6)第六章:法律责任
二、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法规
传染病防治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预防
(3)第三章:疫情的报告和公布
(4)第四章:控制
三、血液与药品监督管理法规
1.献血法
(1)第8条至16条: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要求
(2)第18条至22条:法律责任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输血申请
(3)第三章:医学教育网整理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4)第四章:交叉配血
(5)第六章:发血
(6)第七章:输血
3.药品管理法
(1)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2)第九章:法律责任(第90条、第91条)
|
|
|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上一篇文章: 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儿科学 下一篇文章: 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大纲——预防医学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