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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级主管护师考试报名条件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15 19:12:26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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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级主管护师资格考试结束后就要进入下一个考试年度。参加2009年中级主管护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定很关心2009年中级主管护师的报名条件,2009年的报名条件会不会在以往的基础上有所变化?医学教育网会及时公布2009年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有网友提前得到消息,也欢迎您把您所知道的信息发在医学教育网论坛上与大家共同分享。 报名条件: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2009年初级护士/护师/中级主管护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 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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