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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CCESS中,!及.符号之差别为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14:54:34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适用:access97、2000

  这是大哉问,恼人的是程序往往因一个符号之差别,而致无法动作,偏偏非死记不可,因为软体也是人发明的。这两个符号可分两方面说明:

  一、非代码

  在查询或窗体文本框之『数据源』属性内,通常会以此表示法取用另一窗体之某控件内容,如『Forms![客户]![姓名]』,两个!符号分别表示其后为窗体及控件名称,不使用小圆点。

  二、VBA

  在VBA内,则视时机不同,须分别使用『.』及『!』,请见如下说明:

  1)、控件之属性及方法
  取用控件之属性及方法时,须使用小圆点,如:
  Set Re=CurrentDB.OpenRecordset("客户")
  MsgBox Re.RecordCount
  以上共使用两个小圆点,因为OpenRecordset是CurrentDB之方法,而Recordcount是型态为Recordset之Re控件的属性,可传回记录笔数。

  2)、取用窗体或报表控件
  如同在非代码之情况,如:
  Me![姓名]=Application.Forms("客户")![姓名]
  以上共使用一个小圆点及两个惊叹号,使用小圆点的原因是Forms为Application物件之下层物件,Forms实为群体,其内含有多个已开户之窗体。惊叹号的目的是取用控件,其中Me是代表执行此段代码之窗体或报表,故有Me之代码只可置於窗体或报表之事件代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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