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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知识辅导:常用的腹股沟疝分类方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13:24:42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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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Halverson和McVay把他们原先的分类方法扩展成5型:Ⅰ型是婴幼儿的小斜疝;Ⅱ型是中等大小的斜疝伴扩大的内环,通常不累及直疝三角;Ⅲ型是完全破坏了直疝三角的大的直疝或斜疝;Ⅳ型是位置特殊的股疝;Ⅴ型是复合疝,即任何上述情况的混合。Lichtenstein在1987年把直疝依据缺损大小分成5个亚型:A整个直疝底;B直疝底的外侧半;C直疝底的内侧半;D憩室;E其他。 20世纪80年代,Glibert等50多位疝外科医生一起设计出一份“疝手术和分型分析(CHATS)”登记表。其中把腹股沟疝分为5型,其中包括斜疝3型和直疝2型。3型斜疝分别是:Ⅰ型,疝有一个合适的内环;Ⅱ型,疝有中等大小的内环,但小于两指宽,直疝底是完整的;Ⅲ型,疝的内环可以通过两指或更宽;Ⅳ型,疝是整个直疝底被破坏的直疝;Ⅴ型疝是直疝,直疝底是不大于一指宽的憩室样缺损,内环还是完整的。1993年,Rutkow和Robbins增加了Ⅵ型疝,是指“裤型疝或斜疝、直疝、复合疝”,他们还增加了Ⅶ型疝——股疝。 1993年Nyhus在4版《HERNIA》发表了他的新的分类法。这有助于在手术时,选择与疝分型相匹配的手术方法。在这个分类法中Nyhus按部位、缺损和疝囊的大小,内环和直疝底的完整性与功能,连同疝的复合型与复发进行分类。 Nyhus Ⅰ型斜疝有一个正常大小、外型和结构的内环,主要发病于婴幼儿,疝囊在腹股沟管内和直疝底是完整的。 Nyhus Ⅱ型疝的特征是斜疝的内环是大而且变形的,但是腹股沟管的直疝底未见有破坏和侵蚀。斜疝的疝囊不延及到阴囊内。 Nyhus Ⅲ型疝分成3个亚型。 Ⅲ-A型包含所有小的和中等大小的直疝,但从内环处没有任何突出物疝出, Ⅲ-B型是一个大的斜疝,其缺损向内延及侵蚀到整个腹股沟后壁和直疝底。这型疝通常是腹股沟-阴囊型的。Nyhus还把滑疝归于此型中,因为滑疝总是破坏了腹股沟底区。此外,这型还包括裤型疝即骑跨于腹壁下血管的斜疝和直疝。 Ⅲ-C型疝是指股疝。 NyhusⅣ型疝是所有复发疝。Ⅳ-A型为直疝,Ⅳ-B型为斜疝,Ⅳ-C型为股疝,所有复合型的复发疝均为Ⅳ-D型。Nyhus的分类系统在美国和欧洲被广泛使用。1998年Stoppa在欧洲对这个系统稍做修改,增加了一个“恶化因素”,也即在原来每型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级。 1995年Schumpelick提出了第三种重要的分类法。这个分类法把缺损的大小加到传统的疝分类法中。他用“L”表示外侧斜疝,“M”表示内侧直疝,“F”表示股疝。依据缺损的大小评定其级别。缺损直径小于1.5cm评为Ⅰ级,Ⅱ级是1.5~3cm,Ⅲ级是>3cm。最后他用了Mc表示裤型疝。Schumpelick分类法主要在欧洲使用,在美国并没有被广泛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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