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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自考毕业证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 13:24:50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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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自考毕业证书具体规定和程序如下: 一、自学考试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学历证明与毕业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二、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条件: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 3、《毕业证书》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提供《毕业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交验两张和原证件同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 三、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的程序: 省自考办自考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将其内容逐项与《毕业生基本情况信息库》联机检索核实。《毕业证书》丢失者经核实确认后开具学历证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者经核实其成绩及学籍底册,开具成绩证明。 四、以下情况不予开具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 1、《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同时丢失的; 2、《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颁发不满一年的; 3、《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有涂改痕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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