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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卫生部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 12:16:13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2006〕第9号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06年7月1日—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9月23日、2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9月2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时间:2006年4月10日—25日。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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