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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关于2006年朝阳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 12:16:06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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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9号公告精神,为落实北京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考务工作精神,现将2006年朝阳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4月10日——4月25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一层服务大厅(106室) 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联系人:姜波 杜霞 杨培蔚 联系电话:65859685 乘车路线:30路道家园站;117、419、815、847、808、825、852、710、712、754、976、988、984路等在甜水园北里站下车沿京客隆和北京图书批发市场向东走约300米路南。 三、报考依据和朝阳区报名点的考生范围: (一)报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 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 4、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 (二)朝阳区报名点的考生范围: 在朝阳区域内所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考生(外藉、台、港、澳报考西医的考生除外;非北京市户籍,且个人档案不在北京市存放的考生除外)。 四、报名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在朝阳区卫生信息网站(http://wsj.bjchy.gov.cn)的网上办公——下载中心下载和阅读《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手册》、《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用仿宋体汉字认真、详实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用A4纸打印,贴照片、签字、盖章。 (二)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A4纸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新身份证正、反两面均要复印); 3、学历证明: (1)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2)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3)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手册》中未包含的学校, 报名时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5、近期同一版的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在照片的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单位名称和姓名,一张贴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另外两张上报备用);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7、连续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交一级医院以上医疗、保健、预防机构培训六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非北京市户籍考生还应提交个人档案存放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档案存入时间、档案编号、学籍档案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9、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的考生,应提交区指定机构出具的考核意见; 10、按照规定缴纳考试费。 (三)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卫生局的有关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五、其他说明的事项: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中的照片上不能加盖单位的印章,在“工作(试用)单位意见”栏目“机构盖章”处加盖印章即可。 3、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时,可以将表中的小方格删除,直接进行数字信息录入。 4、区卫生局不举办任何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班,不发售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的任何教材、书籍,请各单位、考生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推荐和介绍的书籍、材料。 5、有效身份证明丢失的考生,请提供出具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以此为依据参加考试时,要注意其有效期。 6、费用缴纳不收支票,只收现金。需要开具正式发票的,要现场说明并登记,在北京市统一下发技能考试准考证时统一下发。 7、朝阳区卫生局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的初审和上报统计工作,并接受北京市医考办对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如果虚假或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8、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 9、下发纸制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手册》、《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与朝阳区卫生局网站网上公布的两手册信息不符时,要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六、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和成绩查询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工作要求,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06年7月1日——15日。 2、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9月23日、2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9月2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如果考试时间有变化,在朝阳区卫生信息网站另行通知。 3、请在考试前两周内登录朝阳区卫生信息网查询“领取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今后不再电话、信件通知,请各单位、考生互相转告。 4、成绩查询:可在医学综合笔试结束后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5、领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同样也会在朝阳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社会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 1、北京市医师资格考试社会监督投诉电话:64097256、64097258、83970637。 电子信箱: bjysxh@sina.com、bjsykbhao521127@sina.com 2、朝阳区医师资格考试社会监督投诉电话:65859685 电子邮箱:cyyizhengke@sina.com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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