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列表     本站开通男护士专用邮件系统  [杜斌  2007年8月5日]            关于出现Service Unavailable的解释  [杜斌  2007年7月11日]            中国男护士网免费重点推荐男护士求职  [杜斌  2007年3月2日]            中国男护士网新推“广告服务”-多款广告免费做  [杜斌  2007年2月7日]            关于博客二级域名的说明  [杜斌  2007年2月1日]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邮件系统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男护士网 >> 信息中心 >> 最新资讯 >> 文章正文
  综述:欧盟打压手机漫游收费不手软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综述:欧盟打压手机漫游收费不手软

www.nanhushi.com     佚名   不详 

  今日国际聚焦

  · 希拉里 · · · · · 网言网语 · · · ·

  新华网布鲁塞尔1月19日电(记者尚军)如果你身处欧盟某一个成员国境内,问起当地人手机漫游费如何收取,他们肯定会认为你打算出国走一遭,因为在欧盟任何一个成员国包括法国和德国等大国境内是没有所谓“漫游费”的。对于这些国家的手机用户来说,只有在走出国门到其他欧盟国家时才会支付手机漫游费。

  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手机跨国漫游收费以前可谓贵得惊人,最多比在本国内的手机通话费用高出5倍,而且各成员国费率参差不齐,有的平均每分钟漫游话费1欧元,有的则高达3欧元。

  高昂的漫游费让不少热衷于出境旅游的欧洲人和跨国上班族们叫苦不迭。虽然欧盟内部实现了人员自由流动,出国极其方便,但真要“流动”到其他成员国,还是得好好盘算一下手机的漫游费。

  经过近一年的立法争论,从2007年夏天开始,一部旨在大幅降低欧盟范围内手机跨国漫游收费的限价规定正式开始实施。根据这一规定,在截至2008年夏天的第一年里,手机用户在不同欧盟国家漫游拨打电话最高限价收费为每分钟0.49欧元,接听限价收费最高为每分钟0.24欧元。到2009年,这两项费用将被进一步降至0.43欧元和0.19欧元。

  欧盟委员会去年10月份公布的报告显示,手机漫游费限价规定让消费者们获益匪浅,成员国范围内的漫游话费下降幅度最高达六成。

  调查发现,不少成员国运营商最终推出的漫游资费标准实际上比最高限价还要优惠。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平均收费最低的是一家荷兰运营商,不论接打电话,漫游收费都是每分钟0.20欧元。在英国,一家电信运营商对跨国拨打电话的漫游收费为每分钟0.3157欧元,接听仅为每分钟0.1263欧元。

  应该说,欧盟手机漫游费成功降价与欧盟主管机构的积极介入不无关系。早在2004年12月,欧盟委员会便连同成员国电信监管机构对欧盟范围内的手机跨国漫游费进行调查,并得出漫游收费与成本相比过高且缺乏正当性的结论。

  2006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立法动议,要求对漫游收费设定上限,以降低消费者承受的不合理费用。它认为,漫游费过高且缺乏透明度阻碍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欧盟3.8亿个手机用户的利益,同时却养肥了欧盟各国运营商,他们每年收取的手机漫游费曾高达100多亿欧元。此后,欧盟委员会顶住了运营商的种种压力,最终推动了限价规定的出台。

  分析人士指出,强制限价实际上也是欧盟为推动电信市场一体化建设而下的一剂“猛药”。欧盟委员会认为,跨国漫游收费居高不下恰恰反映出欧盟电信市场缺乏竞争,国家的界限还远未被打破,各成员国市场仍被一些传统意义上的垄断企业所占据。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得益于欧盟电信市场改革和竞争增强,欧洲民众的通信费用近些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这在能源和食品价格不断走高的情况下,对缓解欧盟通货膨胀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来源:新华网 )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护 士 培 训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政府报告透露奥运年北京…
    我国将积极推动电信运营…
    甘肃:政协委员建议取消…
    俞正声、韩正在上海会见…
    马英九批当局贪腐从未见…
    春运即将来临 南昌铁路局…
    阿联酋:逾期不缴房费者…
    罗纳尔多“好友”:半年没…
    教育部要求以高度责任感…
    广州火车站客流增大 抽调…
    专 题 栏 目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进男护士社区逛逛】
    姓 名:
    * 游客填写  ·注册用户 ·忘记密码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