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澳门贪官欧文龙获刑27年 法官斥其贪得无厌(组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30 20:39:33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中新网1月30日电综合香港媒体报道,澳门前运输工务司长欧文龙被控贪污案,澳门终审法院今日宣判,欧文龙53项受贿及清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囚27年。

  欧文龙被控41项受贿控罪,其中40项罪成,法官接纳廉署涉及欧贪污的事实。至于被控的30项清洗黑钱罪名,其中13项罪成。

  法官指出,被告贪得无厌,有计划犯罪,罪行令到澳门受到负面影响,判被告入狱27年,充公贪污财产,并罚款24万澳门元。

  51岁的欧文龙2006年12月7日被澳门廉政公署拘捕,怀疑他受贿并在香港洗黑钱,涉案贿款达8亿元。案件闭门预审于去年8月完成,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另外,欧文龙亲属及商人亦涉嫌行贿和洗黑钱案。3名被告包括欧妻陈明瑛、商人何明辉及陈东生至今仍失踪。

  欧文龙为澳门开埠以来涉嫌贪污渎职受审的最高职级的官员。根据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司级官员在担任职务时作出的犯罪及轻微违反的案件,直接交由终审法院审判。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