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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私设诊所 非法接生母婴双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4 11:03:02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被告人邹红在未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具备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为孕妇接生,致使胎死腹中,孕妇在被切除子宫后因产后并发症死亡。8月13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邹红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000元。
   被告人邹红来自江苏邳州,曾做过护士,但从未取得过医生的职业资格证书。2006年3月到上海后,邹红便在杨浦区民壮路的出租屋内开设一家无牌无证的诊所,病人主要是居住在周围的外来务工人员。2006年12月1日22时许,住在附近的湖北籍孕妇郭某即将临产,接到郭某家属的求诊,邹红便来到郭家,为她实施分娩术。期间,邹红用私自购买的催产素和葡萄糖混合液为郭某注射。但直到次日凌晨4时许,孩子还没生下来,此时,邹红才叫郭某的家人将郭某送至医院。经医院诊断:郭某来院时已胎死宫中。三小时后,因郭某子宫大出血,被切除子宫。由于郭某产后发生并发症,在家属将其运回湖北老家的途中于12月18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郭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其死亡与邹红的非法行医行为有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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