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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亚老板超速案疑警员测速出错 林建岳减罪(图)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5 11:43:19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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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林建岳涉去年4月5日在北大屿山公路驾驶红色法拉利超速一案,早前经过3日半的审讯后,辩方仍停留于盘问第一位控方证人的阶段,即该位负责以激光枪侦查车速的高级警员陈德昌。惟案件于上周四控辩双方在休庭磋商后表示,双方同意修定原先传票所指的车速,修定为每小时79公里。 经重新修定的传票内容,林建岳由原先面对每小时超速64公里的指控,大大减轻为每小时超速29公里。根据现时的《道路交通条例》订明,凡汽车超过该段路面的时速限制,即可判处罚款4000元,而当汽车车速超出逾每小时45公里或以上,驾驶者必须停牌至少6个月。 据有线电视新闻台得到消息表示,因为辩方盘问操作激光枪的警员时,发觉操作激光枪的警员没有跟足程序,在特定距离、地点检查激光枪,致出现极大误差,影响证据的准绳度。 律政司亦响应,问题并非与激光枪的准确度有关,而在于激光枪的运作及林建岳被怀疑超速驾驶的确实位置。他表示在聆讯中,当操作激光枪的警员在庭上被辩方盘问时,“证人所给予的证供较聆讯前所预期的薄弱,以致控方不能确立林曾以被指控的速度超速驾驶。”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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