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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所有法规出台必须听取“群众意见”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5 11:42:59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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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石家庄1月15日电(记者杨守勇)河北省政府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河北将继续推广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特别是今年,所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都要通过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是指政府部门在制定出规范性文件后,要先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去年河北首先在省直属部门推行这一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河北将坚持开门立法,提升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度。一些规章草案通过大众媒体征集意见,受到群众欢迎和支持。同时,河北还注重发挥省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先后多次就立法、行政复议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复杂问题,征求其意见。 (本文来源: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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