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妻子强送精神病院治疗30天 |
|
www.nanhushi.com 佚名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在与老婆吵架后,何某竟被妻子送进了精神病院治疗了30天。出院后,他愤而将妻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妻子犯虐待罪。在法庭上,双方互相指责对方向自己施加了家庭暴力。法院日前审理驳回了何某的起诉。
52岁的何某与陈某是夫妻,两人所生一子已经22岁,但是夫妻关系一直不和谐。2005年12月20日晚,陈某与何某在回家途中发生争执,在何某自行回家后,陈某来到当地派出所求助,并在派出所与儿子一起联系广州市脑科医院,带该院医护人员到何某的家中将何某强行送至该院接受治疗。入院后,陈某向该院医生提供了何某的相关情况,该院的多位专家通过对何某面诊及向何某的多名亲友了解情况后,诊断结果是“偏执状态”,故对何某进行治疗。
何某却不认为自己有精神疾病,他觉得妻子是故意陷害他。何某出院后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起诉陈某犯虐待罪。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作为何某的妻子,在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认为何某精神异常并请医院诊治并无不当,医院开始是根据陈某的介绍而收治,初诊是偏执性精神病或人格障碍后决定留院治疗,并对何某进行了身体检查、仪器检测、专家会诊、药物治疗等,确诊为偏执性精神障碍,即要求何某继续住院治疗。
法院认为,陈某行为属于为家庭成员求医的正常行为,并未对何某实施肉体或精神的摧残和折磨,不构成刑法上的虐待行为;同时由医院的医护人员决定对何某进行住院治疗,因此,陈某主观上并无虐待的故意,不构成虐待罪。
|
|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上一篇文章: 医院一月内连续发生2起产妇死亡事件 下一篇文章: 青年不满卖淫女加价将其捅死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